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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住房二级市场管理规定

1999-07-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房毅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均需由购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为不低于该房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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